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安全卫生

骑行戴头盔 安全伴我行
乘坐电动自行车“戴头盔 保安全”交通安全主题宣传倡议书

来源:胡集幼儿园 发布时间:2023-02-14 10:09:00 浏览次数: 【字体:

尊敬的家长:

您好!

文明交通是城市形象的名片、城市文明的标志,海安这座城市需要大家共同守护、一起努力。驾驶和乘坐电动自行车未佩戴安全头盔属于交通违法行为。正确佩戴安全头盔,可对驾乘人员头部起到缓冲撞击的作用,防止头部直接碰撞地面或硬物而造成伤害,从而大大减轻事故对驾乘人员的直接伤害,有效降低事故的死亡率。正确佩戴安全头盔可以有效保护头部、减轻伤害,是对电动车、摩托车驾乘人员最有效的保护办法。

为了您和您孩子的交通安全、生命安全,在此,我们郑重向您发出倡议:

一、“牢牢戴好”安全头盔。在驾乘摩托车、电动车出行时,驾驶员和乘坐人都必须增强自身安全防护意识,佩戴大小合适、符合安全要求的安全头盔,并系好安全帽带。广大摩托车和电动车驾乘人员都要重视头盔的保护作用,头盔对于摩托车、电动车驾驶员来说,相当于机动车驾驶员所系的安全带,是遇到危险后的最后一道防线。

二、“常常谨记”载人规定。要牢记:严禁未满12周岁的学生骑自行车上下学;严禁未满16周岁的学生骑电动自行车上下学;未满18周岁不得驾驶摩托车。

三、“多多提示”亲朋好友。每一位驾驶人都要以身作则,劝告身边的摩托车、电动车驾驶员和乘坐人出行过程中,一定要佩戴好安全头盔;带动身边的亲朋好友共同参与到行动中来,让安全伴随每一个人。

佩戴安全头盔,事情虽小,安全事大。生命只有一次,文明出行从我做起,让我们携手营造文明、安全、畅通的交通出行环境,为美丽海安  文明海安增光添彩!

 

 

海安高新区胡集幼儿园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230214


终审:hjyey66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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